“該問題在整改過程中僅收回了違規(guī)發(fā)放的資金,但未處理相關責任人,也未建立長效機制,建議不予銷號......”近日,慶陽市委巡察辦和紀檢監(jiān)察、組織等部門集體會商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。
為推動巡察整改相關責任主體協同發(fā)力,市委巡察機構制定出臺巡察整改會商辦法,對會商主體、會商事項、會商形式、會商程序、會商意見反饋等方面作出明確要求,深化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。
“我們堅決對整改不實、企圖蒙混過關的‘打回票’,同時也著力發(fā)現和推動解決整改過程中的難點、堵點,確保問題真解決,群眾真滿意。”市委巡察辦主要負責人說。
會商前,市委巡察機構全面梳理匯總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;會商時,市紀委監(jiān)委、市委組織部、市委巡察辦結合前期督查評估、被巡察黨組織整改進展匯報和最新成效,對反饋問題逐一“過堂”,重點研判被巡察黨組織是否真改實改、取得實效;會商后,根據會商結果,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及時銷號,對整改進展緩慢、成效不明顯的單位,下發(fā)工作提醒函和意見建議書,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強化責任、持續(xù)推進、限期銷號。
截至目前,五屆市委前三輪巡察反饋問題1392個,已認定整改完成1338個。(供稿 索連湖 編輯 毛玉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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